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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兩天,家裡來了個新房客。
咩咩。
是隻三花母貓,個性像狗兒一般。愛撒嬌、黏人、隨便你怎麼抓她抱她、十分愛搖尾巴。

本來應當該叫她:毛‧咩咩
因為社上有個不成文的規定,只要撿到動物的那個人,擁有替動物取名的權利,並且可冠上此人的姓氏
(不過十分常被鄉民們搶先亂取名XD) ex:要是我撿到了狗兒,取名為『水餃』,那麼狗狗就叫包‧水餃

咩咩,是毛頭的意外驚喜。
咩咩當初挺著大肚子,來到毛頭家門外喵喵喵不停的呼喊著
雖然話說毛頭最討厭小狗跟貓,但他還是收留了咩咩,等咩咩生產後將小貓送養,爾後咩咩就暫時住在毛頭家啦!
照顧臭小喵的時候就知道咩咩這號人物。
咩咩超有趣!跟狗兒相處一室時,一定會跟狗兒下個馬威。好宣稱自己是那密室裡的老大
曾經咩咩跟一隻校狗-小虎斑與毛頭共同呆在社窩裡,毛頭親眼看見咩咩對小虎斑打出最得意的貓拳
而小虎斑徹徹底底輸了,整隻狗窩在門邊哀嚎著,抓著牆壁不斷想逃跑貌
傷當有趣的畫面啊  (大笑)

我。喜歡貓。
所以跟毛頭商量後,把咩咩帶到家裡玩個幾天。
咩咩在我這可舒適呢!牠捨棄了原本最愛的磨爪板,因為我家有巧拼抓起來質感比磨爪板好上許多  囧
還有軟墊可以窩在上頭,三不五時還有個會跟著喵喵叫的女人陪牠玩耍。

有人問我,為何不就直接把咩咩養起來? 何必再送養,既然我這麼的愛牠
這問題已經有不少人問過,而我也解釋到不想再度解釋些什麼。
養寵物,是一輩子的責任。
因為愛牠,所以養牠
我不希望在大學的生涯裡養養寵物消解寂寞以後,等大學畢業了,卻因家裡因素無法繼續養寵物
(有些時候,寵物有可能得先丟回家裡)
所以伴你好段時間的牠必須另尋主人,或許牠多麼的喜歡你,在新的家庭裡心中卻法忘記你。
儘管我多麼的愛動物,可媽媽卻害怕貓(因為小時候被貓咬傷過)
在多重考量下,我願意當牠們的中途,用淚眼送牠們往幸福路途前進

愛牠,就請給牠一輩子的幸福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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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irismei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)